关于开展三峡大学“优秀来华留学生”评选工作的通知
各相关学院:
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落实全国教育大会要求,扩大中国政府奖学金的辐射面和影响力,根据教育部《关于推荐“优秀来华留学生”人选的通知》精神,我校决定开展“优秀来华留学生”评选工作,选拔并激励知华友华、品行兼优、成绩优异的来华留学生。
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,请各学院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遴选和推荐候选人。
一、申请类别
A、自费本科生、研究生
1、根据我校自费留学生人数,自费生人数10人以上的学院进行推荐。各学院推荐名额如下:

2、评选要求:
(1)请学院参照《三峡大学自费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》(三峡大外[2014]33号)文的有关规定进行初评;
(2)在评选工作过程中,请务必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规范评审程序,同时对参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。请学院将候选人初评结果在全院进行公示,无异议后上报学校;学校对上报名单进行审核,确定最终名单,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。
3、申请条件:
(1)对华态度友好,在华表现优秀;
(2)遵纪守法,身心健康,全面发展;
(3)学习成绩优异,具备较强的学习和研究能力;
(4)同等条件下,家庭经济条件困难者优先;
(5)非新生年级、非毕业年级学生在读来华自费留学生。
4、材料要求:
(1)《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》;
(2)2019-2020学年成绩单(盖章有效);
(3)《我的留华故事》一篇(题目不限),字数不少于800字;
(4)辅助支撑材料(如宣传报道等);
(5)有论文发表的,提供文章的检索证明、录用通知,或参与发表专著的证明材料;
(6)各类国家级、省市级比赛的获奖证明或专利证明等;
(7)担任学生干部或社团职务的证明。
5、我校将择优推荐4名自费优秀留学生为教育部“优秀来华留学生”(定向名额),并按标准进行奖励。
B、中国政府奖学金生
1、采取“个人申请、学院推荐、校内公示”的流程,各学院环推荐不超过2个推荐人选,学校将组织评审,确定最终候选人名单;
2、评选要求:
(1)请学院根据学生的研究能力、在华表现、对华态度、突出事迹等方面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,选拔出优秀学生,上报其事迹材料;
(2)各学院在评选工作过程中,要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规范评审程序,同时对参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。学院将初评结果在全院进行公示,无异议后上报学校;学校对上报名单进行审核,确定最终名单,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。
2、申请条件:
(1)在读二年级(含)以上中国政府奖学金学历生;
(2)学习成绩优异,具备较强的学习和研究能力;
(3)对华态度友好,在华表现优秀;
(4)遵纪守法,身心健康,全面发展;
(5)同等条件下,家庭经济条件困难者优先;
(6)同等条件下,博士研究生优先;
(7)对于学习成绩良好,积极参加学校或社会实践活动,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或促进中外人文交流方面起到突出作用,以及在公益事业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亦可推荐。已有事迹报道或获得重大荣誉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者应优先考虑。
3、材料要求:
(1)《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》;
(2)2019-2020学年成绩单(盖章有效);
(3)《我的留华故事》一篇(题目不限),字数不少于800字;
(4)辅助支撑材料(如宣传报道等);
(5)有论文发表的,提供文章的检索证明、录用通知,或参与发表专著的证明材料;
(6)各类国家级、省市级比赛的获奖证明或专利证明等;
(7)担任学生干部或社团职务的证明。
4、我校将择优推荐3名中国政府奖学金生为教育部“优秀来华留学生”(开放名额)。此类名额仅提供荣誉证书。
二、工作安排:

三、材料上交地点: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(J-1502)
四、联系方式: 肖融霜 6394060
国际文化交流学院
2020年10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