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际院字(2016)2号
为了全面衡量、评价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,根据《三峡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》和《三峡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综合素质测评方案》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补充细则。
一、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按学年度进行计算,在该学年度之间取得的成绩、荣誉、奖励及处分计入本年度测评中。
二、综合素质测评评分项记分要求及标准补充规定
(一)思想道德素质
1、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(党校业)者,记2分;优秀者,记5分。
2、参加入学教育、消防知识网络大赛、心理健康等主题教育活动:院级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记3、2、1分;校级一、二、三等奖及优胜奖分别记5、4、3分、2分。
3、军训优秀学员记1分。
3、校级、院级优秀团干分别记10分、8分。
4、学生成绩显著、表现突出,获得校级“十大杰出青年”提名记15分,获奖记30分。
(二)科学文化素质
1、外语等级考试及竞赛:不同学年度通过雅思、托福并取得不同分数者就高加分,不得累加;不同学年度大学英语四、六级考试均达到国家规定成绩者只记六级得分,不得累加;如同一学年通过同类不同级别外语考试或取得不同分数者,可累计记分。
2、计算机应用能力:不同学年度通过多个级别者就高加分,不得累加;如同一学年通过同类不同级别计算机等级考试者,可累计计分。
3、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:在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时,报考研究生并参加全部考试的,加5分;参加全部考试且上国家线的(含保研),加8分。
(三)身体素质
1、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和良好,分别记8分和10分。
(四)科技创新能力
1、科学发明、科技创作:
(1)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记40分,其他类型专利1项记20分。
(2)论文第一作者按照奖励总分* 1记,第二作者按1/2记,第三作者按1/3记,其余作者照此规律依次递减记入。
2、科技活动:
积极参加各种科技活动,获学院、学校、省级、国家级表彰,每项分别记基础分8分、10分、15分、20分,另加等级奖励分:一等奖5分,二等奖3分,三等奖1分。
(五)社会实践能力
1、学院迎新才艺大联欢(迎新晚会)表演节目者每人记3分,主持记4分。
2、代表学院参加学校辩论赛,上场队员加5分,未上场队员加3分。
3、无偿献血视为志愿服务活动,凭该学年献血证,一次记1分。
六、本细则由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如与上级文件有冲突,以上级文件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