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必经阶段,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。为切实做好学院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工作,学生党支部的实际情况,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和标准
1.思想积极进步,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,入党动机端正,能密切关注党和国家大事,决心用实际行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;
2.在日常生活中能够严格要求自己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乐于助人,关心集体,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;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心理素质,有积极的人生态度;
3.能够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工作,认真负责,勇于创新,积极参与学校、学院及班级开展的各项活动;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;
4.能自觉遵守学校、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,遵守组织纪律,无不作为不担当行为,积极参加组织生活,无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发生;积极参加疫情防控、义务献血、义务捐款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;
5.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;
6. 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,必须通过入党申请人培训,且达6个月及以上时间;
7.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上学期班级综合测评成绩需排前50%;
8.对为学校或学院做出重大贡献、表现特别突出者,经学院学生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予以放宽。
9.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:
①上学年有酗酒、旷课、违章使用电器、私自校外住宿、私自离校等违纪行为,受到院校通报批评及处分的行为;
②有一门以上挂科情况;
③2021年秋季学期以来青年大学习有未完成情况;
④未参加入党申请人或培训不合格。
二、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
(一)投票选举:
1.确定召开推荐大会的时间和地点,上报院团委学生会组织部和所属党支部指定的团组织推优监督人(团委学生会不参与推优学生担任);
2.召开团员推优大会(与会团员超过总团员总数的2/3方可召开本次团会,所属党支部指定的团组织推优监督人必须与会);
3.候选人进行3分钟演讲,进行自我介绍,向团员推优大会汇报自己的思想、学习和工作情况;
4.按照分配的名额(名额附下)进行无记名投票,并当场唱票,按所得票数进行排名,以此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;
年级 |
名额 |
2018级 |
9 |
2019级 |
15 |
2020级 |
12 |
2021级 |
12 |
团委、学生会 |
12 |
合计 |
60 |
5.内部公示后,填写《团员大会推优票决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一)、《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表》(附件二)及《团组织推优结果呈报表》(附件三),辅导员、团支书和所属党支部指定的团组织推优监督人签名确认。
(二)材料上报及公示:
1.各团支部于2022年4月20日前向院团委学生会组织建设发展中心上交《团员大会推优票决情况汇总表》、《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表》、《团组织推优结果呈报表》纸质版及电子版。
2.院团委学生会组织发展建设中心汇总后,将材料于2022年4月22日下午5:00前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(J1502),院学生党支部进行集中审核并在全院进行公示;
3.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团委,审核通过后,提交至学院党委。
三、具体要求
1. 各团支部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。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保证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后继有人的需要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,首先要保证入党积极分子的先进性,把好“入口关”。
2.“推荐入党积极分子”工作要在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下进行,本着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,对照推优标准从严掌握、慎重推荐;
3.推荐表由辅导员负责老师签字方为有效。
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学生党支部
2022年4月12日